屯門公園的娜娜和阿伯                                                         20198                               號 外

 
 
今年香港六月份遊行特別多,我也參與過好幾個,但屯門那次的遊行沒有去,那次其中一項重要社區議題是要杜絕大媽入侵屯門公園賣唱跳舞。聽聞公園已變成歌廳,每天有多檔大媽歌舞分據各處,吸引了不少大部份屬老伯年紀的男性擁躉,街坊除了投訴噪音聲浪擾人,主要還是受不了表演尺度大膽過了火位,有傷風化,公園出現了一種兒童不宜、人慾橫流的狀況。
 
 
從圖片看那些徐娘半老仍搔首弄姿的大媽,和那些慷慨塞錢打賞她們色迷迷的老伯,此個組合在視覺上確實令人有點噁心。報導稱其實街坊多年來已從各種渠道投訴,但均零成效,無結果,情況只有變本加厲,作為屯門居民,我明白他們要「光復公園」,將它還原成為兒童遊戲玩樂,成人休憩之地的迫切性,起碼也要回復公園應有的清靜吧。
 
 
不過在屯門遊行後我在一個網站看到一段訪問,受訪者正是這些被遊行人士稱為「娜娜」的大媽其中一個捧場客,從這個老伯的角度看,我多了一種想法,覺得當中是有一絲悽涼。
 
他說他和兒子一家人住在附近的公屋,我估計這單位原本是屬他名下的吧,現在不已有點鵲巢鳩占的感覺了?公屋單位面積一定不會大,白天兒子一家人不欲他留在單位內佔用寶貴空間,於是他要在外面流連到晚飯時間才可以回家,少碰口碰面自然能減少口角、磨擦機會,家人關係相信會從而有所舒緩。
 
當然用教科書或政府宣傳的觀點看,「老友記」去公園打發時間,好應該耍耍太極、捉象棋,或參加老人中心的群體康樂活動,怎如此為老不尊,和大媽 literally攬炒,醜態盡現!唉,人性如果可以這樣簡單,正面,捉象棋就能 live happily ever after就好了。
 
 
又從另一角度看,一直以來,一般社工,以至整個社會都似乎迴避老人性慾問題,也許我自己都步入老年,自然對這議題多了關注,很多事情確實不可以非黑即白一概而論,像每個人皆各有不同程度的性需求,有些無慾無求也可以活得很開心,恭喜他們,但亦有些性慾較強,老年人也一樣,年紀老了不等於性慾就會消失,如果不幸地,或幸運地,又是視乎觀點與角度)在公園內來了一群衣著性感的大媽為你歌舞,忽然一種本以為沒有機會再嘗到的夜場式娛樂竟光天化日在公園內低消費復活,我可以想像必然會帶來重吃禁果的狂喜。現場那種氣氛,bad tasteyesvulgaryes,你說假象也好,但確是性慾彌漫,對一個沒有什麼經濟條件的老人家說,即使不涉及肉體接觸(有,相信也是極輕微),能有此機緣巧合再一次感受到、嗅到原本己從記憶中消失的「女人徐」,在接近人生的終站前忽然再逢甘霖,不已是莫大慰藉?怎不會甘心情願將原本已不多的老人津貼、生果金奉上;被這群「娜娜」捧成大豪客,都好過拿回家益班仔女。
 
 
況且他們還可以在公園流連多幾年?他們肯定已見到身邊不少同輩先後離群入住老人院,或仙遊去了,而他們本身離入老人院的日子還會遠嗎?在這個環境下,當中有些老人家拋下尊嚴,公然來一次最後放縱,美學上,視覺上我不認同,但我理解。
 
 
幾年前我曾在《號外》介紹過一本名《性義工》的書,探討一向被忽,略殘疾人士的性生活,道出殘疾人士也有追求性愛的權利,以及如何透過社工及志願人士的協助,得到最基本的解決。老年人在生理上和心理上其實仍有性需要,或許不至於要協助,但如果不是太過份,犧牲視覺上的執著,就隻眼開隻眼閉不去打擾,俾條路大家走還是可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