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 Narcissism  這是自戀時代      197810 

 

 

 

 

相信每一個看過電影《週末狂熱》的人都會讚嘆劇中幾場精彩到令人目眩的 disco 舞﹐但《週末狂熱》令人難忘的地方是否止於這幾場舞﹖我認為不﹐至少 John Travolta 把自己關在房間穿衣服﹐為上 2001 作最後準備那幕戲﹐就可以說是我觀影經驗中最刺激的時刻之一。我說刺激﹐並非指 Travolta 的暴露  (請注意﹐他是在穿衣﹐不是脫衣) 這場戲刺激人的地方是在 Travolta 毫不掩飾、毫不羞恥、毫無犯罪感﹐甚至洋洋自得﹐公然陶醉在鏡中自己的影象。 

 

以前在銀幕上如果有類似的場面﹐一定會將撫鏡自賞的主角寫成一個性變態者。自戀是不正常的行為﹐是頹廢、墮落的表現﹐是罪惡﹐是怪癖。但現在經過《週末狂熱》 John Travolta 對鏡穿衣﹐一切都改變了﹐這場戲可以說是大眾文化一次重要的革命﹐因為今次 John Travolta 代表的不再是污穢、病態﹐今次﹐也是第一次﹐他終於被塑造成一個正常、健康、單純、可愛、天真、率直、普通的勞工青年。 

 

於是自戀在道德上正式取得合法地位﹐而且﹐不管你有沒有留意到﹐自戀在我們的社會愈來愈顯眼﹐早已無聲無息地成為七十年代的時尚。 

 

在古希臘的神話裏﹐ Narcissus 因愛上了水中自己的倒影﹐終於投河溺斃﹐悲劇收場。而自戀﹐一直以來都只是古希臘神話中一段小故事﹐和現實扯不上任何關係﹐以前即使有自戀者﹐亦是屬於隱蔽、不足道的一小撮﹐ 但隨着號外唱片作者大衛形容的 Me-Generation 崛起﹐突然之間﹐我們察覺到身邊四周的人﹐特別是男的﹐都變得修飾起來﹐大家都任意去標榜、突出自己苦心設計出來的形象。現在你跑入任何一所  disco﹐就馬上會留意到最出風頭、跳舞最勁的﹐大部分都是男孩子﹐看着他們一個個沉醉在自己的舞姿裏﹐轉完一圈又一圈﹐你會感到跳舞不再是講求舞伴的互相配合﹐而完全是自我發揮﹐務求集中到全場的目光。 

 

在五十年代﹐瑪莉蓮夢露搔首弄姿﹐刻意打扮﹐她的目的不外是去吸引異性﹐希望找到個 sugar daddy﹐但七十年代的巴巴拉史翠珊﹐她扮到「一隻嘢」完全是為了自我滿足﹐為了可以在人前誇耀:「看﹐我史翠珊多漂亮! 

 

時代是不同了﹐試看近年髮型屋、精品店、美容院、health club 林立﹐它們的作用就是要使到你更好看﹐更惹人注目﹐十年前﹐幾時有聽人說過去做 facial﹖現在連男人都去做 faciaI﹐而男性化粧品更早已風行﹐見怪不怪了。 

 

自戀心理的形成﹐是心理學的問題﹐不在本文範圍之內﹐但自戀的明顯化、普遍化必然有其一定的成因﹐社會某些風氣推波助瀾是無可否認的﹐例如競爭﹐我認為現代商業都市人與人之間競爭劇烈﹐逼使每個人都要自信、自大﹐裝出個係威係勢的模樣去和別人一爭長短﹐甚至連公餘的時間也要被利用作美化自己一跑步﹐健身﹐桑拿﹐按摩 …… 此外公眾媒介的大力鼓吹也是成因之一﹐在外國我們有拳王阿里不斷在記者招待會或清談節目中﹐大聲誇耀自己如何靚、美﹐將自戀變成一項公開表演。在香港﹐我們有李三腳小龍在銀幕上驕傲地展示一身肌肉或羅文在舞台上將身上披看的那件金光閃閃的大斗篷舞來弄去﹐這些偶像顯然有足夠力量將年輕一代趕進健身院或裁縫店去有樣學樣。其次﹐新的性觀念﹐已把以前的「性交是為了傳宗接代」那條金科玉律粉碎﹐現時自瀆已普遍被接受﹐視為正常的生理現象﹐甚至連報章上煽動性的衛生信箱﹐也改口稱自瀆對身體無害﹐看誰再敢話自瀆不道德﹖ 

 

最重要的是﹐我認為自戀是人際關係完全崩潰的一種表現﹐如果你叫現在那群自我至上的 Me People 去看安東尼奧尼六十年代的名《夜》 ﹐他們一定無法體會到珍摩露在片中那份失落感。他們會奇怪珍摩露為什麼會那麼痛苦、那麼不快樂﹐他們會想﹕與其一個人在街上漫無目的地行來行去﹐倒不如去享受個桑拿浴或者找個美髮師弄個新髮型﹐又或者上精品店買件 Dior﹐然後把自己扮得靚靚的﹐和幾個女友上酒吧  pick up 人﹐我恐怕現在的年青人無法明白﹕在六十年代人與人之間不能溝通是個悲劇 —— 令人頹喪、挫折、失望、哀傷、惋惜、震驚的悲劇。 

 

在今日﹐人與人之間根本就費事溝通﹐那些擁有兩部三部電視機的家庭每晚將家人四分五裂﹐而且各人竟被分裂得津津有味﹔disco 更不用說﹐那些巨大的聲浪根本就令你無法交談。 

 

在某一個程度上﹐自戀可以說是一種方便﹐你不須要付出任何努力和心血去與他人建立關係或感情﹐同時自戀又是保護自己的最佳方法﹐因為愛自己是最安全的﹐不用冒險﹐不必付出﹐是不被傷害的最佳保證。當然我不是說自戀者不會談戀愛﹐他們也一樣會﹐只不過﹐他們永遠會把自己放在愛情之上﹐假若他們一旦失戀﹐也會感到傷心﹐但他們傷心不是因為失去了愛人﹐而是主要因為自己的自尊心受到損害。 

 

把話題扯回香港﹐我印象中﹐本地自戀的先驅者﹐即是說在 New Narcissism 仍未開花結果﹐形成一股力量的時候﹐我們可以數出楊凡。六十年代中期﹐年輕的楊凡除了藉着教人影相﹐不時把自攝照刊登在學生周報「示範」之外﹐更經常穿看聖保羅男女中學校服﹐ 一手拿着個紅蘋果﹐由算不上美麗的曾慶 (對不起﹐陸離!) 陪同﹐ 飛舞於大會堂音樂廳與劇院之間。當時﹐楊凡在毫無對手的情況下﹐的確是意氣風發﹐惹人注目。不過世界上聰明的人都是先知先覺的﹐在自戀之風吹入巴士﹐蔓延至工廠區之前﹐楊凡已經悄然退出這個競爭永無休止的圈子﹐專心賺錢去了。 

 

                                      楊凡自攝像 ~ circa 1967

 

現時自戀的確已經深入民間﹐觸及到社會每一階層﹐在較有名氣的一群當中﹐我們隨便可以點出像陳欣健、陳百強、林燕妮、張之珏、鄧光榮、鄭少秋 …… 等﹐不過有幾點我們必須注意

 

第一﹐自戀是 self-love﹐不是 love of beauty﹐所以﹐自戀的人雖然喜歡打扮美化自己﹐但未必有好品味﹐而且 self-love 是單指喜愛自己的外表而言﹐至於那些恃才自傲的人﹐不能算是 narcissist。除此之外﹐自戀者也有有條件和無條件之分﹐有條件的自戀者﹐如陳百強﹐必然會遭其他人妒忌和看不過眼﹔而那些無條件的自戀者﹐更會被人當作談笑資料。故此﹐自戀者的社交生活並不怎樣好過。 

 

第二﹐那些刻意打扮的人﹐也不一定是自戀者﹐像甘國亮就不是。自戀者通常不能把自己擺在現實裏面一個適合的地位﹐他們每每被自己所蒙蔽﹐看不到身上的缺點﹐但甘國亮不同﹐他照鏡時絕對不會產生快感﹐他太清楚自己外型錯在什麼地方﹐而他一直都盡力利用各種打扮去補救自己的不是。我們可以說甘國亮是個積極、有進取心的行動者﹐反觀那些自戀人士﹐他們大部分都是矇查查的消極分子﹐滿足於自己的現狀。 

 

還有﹐自戀的人在選擇對象時的要求也和普通人有不同的地方。除了愛情之外﹐他們十分注重對方的外表﹐我不單指一般人追求的美麗或英俊﹐關鍵的字眼是「配合」﹔要兩個人行出來的時候好睇、養眼﹔我不懷疑 Peter ManSusanna Chung 或者徐堅、文麗賢夫婦他們是互相深愛看﹐但我相信他們同時更欣賞更 enjoy 他們的「組合」所帶來的視覺效果。 

 

寫到這裏﹐大概很多人都會想起周啟邦夫婦﹐他們究竟是屬於哪一類﹖我個人認為他們夫婦的所作所為﹐大大超出了自戀的範圍﹐但我又不能說他們替自戀開發了新的領域﹐因為他們是獨二無三﹐沒有追隨者﹐他們的作風是一般人不願意也不可能模仿到的﹐我可以說他們是難以分類﹐只能列為特殊例子、個案﹐須要獨立處理和研究。 

 

 

最後我要說﹐自戀是一樣沒有商業價值的東西﹐我可以保證你永遠不會因為自戀而發財﹐相反﹐自戀是需要大量的投資﹐長線經營﹐而且物質上的收穫很少﹔所以陳百強始終都紅不起來﹐還有林燕妮﹐即使她逛了全世界最貴的購物街﹐也絕不會令《明報週刊》起紙﹐怪不得精明的楊凡一早就放棄自戀﹐改行去幫助他人陷入自戀的死胡同。 

 

你會問﹕那麼 John Travolta 呢﹖文章開首的時候你不是說過他是一個革命性的 narcissist 嗎﹖看他現在多受歡迎﹖ 

 

John Travolta 成功的地方是他的無知和不自覺﹐當他對鏡自賞的時候﹐他完全不明白惡性競爭的後果、大眾媒介的毒害、新的性觀念﹐以及人際交通中斷這些問題﹐他只是一個二十歲的大孩子﹐他喜歡自己﹐他喜歡把自己扮得漂漂亮亮。但有一天﹐他終因為被一個貴婦看中﹐把他帶到曼哈頓的最高尚住宅區養起來﹐介紹他進入上流社交圈子﹐參加各類不同的派對﹐接觸到各種新潮流、新思想﹐將他從布克林區籃球場的小子提升到中央公園的練跑道的常客﹐然後他就會變成世界上千千萬萬的自戀者一樣﹐再也沒有人向他多望一眼。 

 

(本文部分資料取材自《華盛頓郵報》「星期日增刊」的一篇叫做「The New Narcissism」的文章﹐由大衛提供﹐特此聲明。

 

相關參考﹕ Saturday Night Fever (medle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