裘家三小姐 - 麗琳 (上) —— 周采茨            1985 3           
Portrait of a woman ahead of her time
 
 
                                                            裘麗琳
 
用 "Behind every great manthere is always a great woman" 來形容我母親可以講是 an understatement我母親一生走在時代的前面﹐為了丈夫的事業及子女的前途﹐她勞心了一世。
 
我父親是個名副其實的藝術家﹐從來不肯「做人」或交際應酬﹐對金錢的認識及興趣少到可驚的地步。
 
母親姓裘﹐名宏禎﹐英文名字叫 Lillian所以又名裘麗琳﹐在浙江紹興出生﹐從小在上海郊區的天主教學校住讀。小時候經常聽她講住讀時的頑皮故事﹐大了又聽她的同學講關於她在學校好打不平﹐保護弱者等事﹐更使我覺得她 fascinating。我外公是上海一家有名的銀樓的大股東﹐外婆是 half SottishRoss所以母親十分像外國人有「小外國人」之稱。外公在母親 7 歲那年去世﹐外婆 being half Sottish就送母親到「外國學校」住讀了。
 
 
由於從小讀英文為主﹐她自然看了許多很 romantic 的小說﹐使她一生為愛情而生存。我父親是個京劇演員﹐在二十年代﹐演戲的人是最受人看不起的。以我母親的背景﹐與一個演戲的談戀愛是簡直不可思議的事。但是﹐ mother was a romantic她不顧一切的追隨了她的愛人。
 
父親比她大十一歲﹐在祖父母的安排下早已結了婚﹐生了孩子離了婚。母親沒有理會世俗對她的看法﹐就在卅年代的中國﹐裘家三小姐嫁了這個離過婚的「戲子」。
 
他們的戀愛史十分戲劇化﹐據我知道大致是這樣的:母親從十八歲開始就由我舅舅帶她跳舞﹐舅舅是個當時最典型的洋場少年﹐由於舅舅喜歡玩票唱京劇﹐母親也對京劇有一定的興趣。
 
有一天母親到上海丹桂第一台看由父親演出的《漢光武復國走南陽》﹐就此被吸引住了﹐以後天天買了固定的位子去看。父親在台上也早留意了這坐在第三行的小姐﹐當他後來連接母親幾封信後﹐就不顧階級懸殊約了母親會面。
 
                                                周信芳 (1895-1975)
 
當母親決定嫁父親時﹐我外婆已聞得風聲﹐把母親置於嚴密的監視之下﹐每晚出外看戲已被禁止﹐白天也要由最可靠的女傭人陪同才能出門。舅舅也用錢僱了上海灘的「白相人」(流氓)去警告我父親﹐不許他再與我母親來往﹐不然要向他「借隻腳用用」。另外﹐外婆還加緊替母親物色婆家﹐想把她早些嫁出去以免弄出「醜聞」。
 
婆家她是找到了﹐是天津下野軍閥的獨生子﹐在天津開了規模挺大的紡織廠﹐相貌不錯﹐年紀也只有十六、七歲。外婆一答應婚事﹐對方就送了一幅一百多克拉重、白金鑲嵌的「全鑽六禮」作為定禮﹐並且說明在結婚之後﹐把紡織廠的五分之一股權劃到我母親名下作私房財產。Here you have a classic situation:榮華富貴  vs. 愛情附帶同家庭永遠斷絕來往的可能性!母親毫不猶豫地選擇了愛情。
 
1931 年農曆五月初十﹐母親在家中逃出來﹐由父親安排她在蘇州﹐而父親自己照常在上海演出﹐舅舅帶了全家男僕﹐一幫酒肉朋友和幾個熟識的捕房包探四出搜尋﹐又揚言要花重金僱用流氓去幹掉我父親。
 
三天後﹐母親給外婆的信中表示已決要嫁我父親﹐如果家庭不予諒解﹐自己願意登報同家庭脫離關係。外婆在無可奈何下同意了母親的婚事﹐條件是舉行婚禮時不準登報、不准請客、不准通知親友﹐總之是不准向外聲張。
 
 
儘管婚禮簡單﹐他們的結婚消息還是迅速傳開了。不少記者追到他們渡蜜月的杭州﹐報紙的報導引起了社會上不少的議論。母親的親友都為她嫁了個「戲子」而惋惜!都說:「常言道:婊子無情﹐戲子無義」﹐她早晚會落得個被遺棄的下場。父親那方面的朋友及觀眾則認為他娶了位嬌養的富家小姐是個很大的失著;這場不相稱的婚姻早晚會因為妻子的嬌縱任性而破裂。
 
只有極少數真正了解他倆之間感情的朋友﹐才衷心祝福他們和諧美滿、白首偕老。
 
                                       周信芳 (麒麟童) 之戲裝照
 
卅年代中期﹐上海流氓勢力大﹐一個劇團演出不容易﹐時時冒著生命危險。父親由於不肯向惡勢力低頭﹐不能在上海演出。母親帶了我大姐﹐留下二姐在上海﹐就跟著父親一齊去跑碼頭。采芹就是在那年代出世﹐所以她一直說自己是“born in a trunk”。幾年跑碼頭﹐母親槍不離身﹐除了做妻子、母親、經理人、她還做了保鏢。
 
中日戰爭時﹐上海淪陷﹐日偽特務頭子吳四寶曾多次脅迫我父親唱堂會﹐並且揚言如果拒絕﹐便要把他抓進「七十六號」魔窖裏去。母親為了成全丈夫的民族氣節﹐不惜賣掉了自己的陪嫁首飾去託人幹旋﹐才免去了大難臨頭的厄運。
 
現在香港的藝人有阿姐阿哥級數﹐多數會和老闆拆賬﹐但在卅年代的中國藝人全是受薪的。父親在與母親結婚前也是收一份包銀﹐但母親就覺得不合理﹐她讀書時對 percentage 有一定的理解﹐所以她向戲院提出三七分賬﹐創下了中國戲劇史上的新一頁。在四十年代她更自己做老闆﹐包了戲院演出。那個年代沒有女強人﹐也沒有 women's lib 等字眼﹐但是母親當年所做的卻都是現代職業女性所渴望的。
 
未完 …… 代續
 

                                       本文作者周釆茨近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