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是結婚好 —— 陳冠中         1982 12 月       號 外
 
 
 
最兒嬉的婚姻,也比不結婚好。
 
婚姻是對豐滿人生的追求。追求,意思是未必一定可以實現,實現了也未必一定可以長久。現代城市人都心裏有數,美滿婚姻是沒有一定的保障,人的關係及感情皆可以變。
 
不過那怕是屢結婚屢破裂,也要屢破裂屢結婚。或許,下一次你會較幸運。追呀追
 
 
但若不結婚 —— 單身 —— 就注定陷在永久的寂寞與空虛裏。
 
婚姻生活是逃避現代生活疏離與 anomy 的有效途徑,是建立有意義人際關係的直接方法。
 
婚姻經驗是不可替代的,是婚前性行為,胡混甚至同居所體驗不到的。
 
內在主觀地,結婚這個過程迫使你重新界定自己,放棄單頭自我中心的生活。
 
外在客觀地,人人重新介定了你,更逼使你翻天覆地的再組織你的生命。
 
結婚,等於重新投胎,這種新生的經驗,是人生難得的。有些人經歷了大災劫或大病痛後,也會感覺到自己再生。但你可以靠結婚嘗到這滋味,不是很便宜嗎?
 
 
自從有了離婚,結婚是一項益心身的運動。
 
結婚,成功或失敗都同樣有益。
 
單身,多單調。
 
結婚罷,你會有什麼損失。
 
試吓啦,一生起碼一次,你會鍾意
 
你信我還是信簡而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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